尊敬的纳税人:
如果您拥有的房产已认定为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应税住房,在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后,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申报当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一、至嘉定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专窗或嘉定区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地址、联系电话及应携带的资料见下表:
办税窗口名称 |
携带资料 |
办税窗口地址 |
咨询电话 |
办税服务时间 |
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 |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2、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携带以下资料:与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时相同的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应税住房的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
69989948 69989501 69989102 |
周一至周日 夏令时: 8:30-11:30 13:30-17:00 冬令时: 8:30-11:30 13:00-16:30 |
嘉定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
嘉定区叶城路925号一所 |
39517506 39517585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00-16:30 |
嘉定区南翔镇真南路4268号四所 |
39178237 |
凡是逾期纳税的,除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受理逾期缴税外,继续开通付费通网站受理逾期缴税业务。
二、2017年11月13日起可到就近的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营)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具体开设该项业务的银行网点请查询以上三家银行的网站。至银行申报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
三、还可登录上海付费通网站(网址:www.shfft.com)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四、如何获取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
为践行“绿色税务”理念,创新“互联网+税务”模式,税款入库后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查询、保存、打印个人住房房产税电子纳税清单。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一)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通过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
(二)通过四种移动端方式之一:①“上海个人办税”APP;②“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涉税查询/个人纳税信息);③“支付宝”APP(城市服务/地税服务/税务大厅);④“市民云”APP(城市发现/生活服务/个税申报)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清单模块获取。
注:在付费通网站或银行缴税的,可在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进行上述操作。
五、完税凭证的取得:在银行或付费通网站缴税后,请妥善保存付费通网站收款页面(可自行下载)或银行收款凭证,需要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可在缴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至本市任一办税服务场所,凭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当场开具完税凭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携带产权人之一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应税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受托代他人缴税,对受托人无法取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的,须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应税住房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应税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或各办税服务厅办理。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嘉定区分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