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在预缴申报当年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区局多措并举,主动作为,确保加计扣除新政落到实处,助力企业提升研发管理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
探索精准推送,加强政策宣传。区局以2020年度汇缴数据为基础,利用税收大数据,探索开展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等线上渠道向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全量推送研发费新政(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确保企业对新政应知尽知。
专业师资开讲,开展线上培训。9月6日下午,纳税人学堂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内外部培训。区局企业所得税科分管负责人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及后续管理等内容进行讲解,重点讲解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变化以及对研发费用适用范围的认识误区,并对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了具体讲解。
送政策到户,开展一对一辅导。区局制作了加计扣除新政的宣传课件,要求告知企业加计扣除新政相关规定,答复企业咨询问题,帮助企业足额规范享受税收优惠,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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