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征管效能,加强纳税服务,现结合本区户管实际情况,区局在现有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就各税务所的户管情况进行调整。
一、户管调整情况
1、原第三税务所的区属企业划至第十三税务所、商城小区划至第四税务所。
2、原第十三税务所的金城小区划至第十税务所。
3、全区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两个行业的企业统一划至第十三税务所。
二、调整时间
2018年1月1日起
三、各管理所对应办税服务厅
管理所 |
管理所地址 |
办税服务厅 |
服务厅地址 |
第三税务所 |
朱泾镇临源街538号 |
第二税务所 |
朱泾镇临源街538号 |
第四税务所 |
枫泾镇新枫路150号 |
第四税务所 |
枫泾镇新枫路150号 |
第六税务所 |
朱泾镇临源街538号 |
第二税务所 |
朱泾镇临源街538号 |
第八税务所 |
石化浩源路80号 |
第一税务所 |
石化蒙源路111号 |
第九税务所 |
金山工业区(朱行)立新街5号 |
第九税务所 |
金山工业区(朱行)立新街5号 |
第十税务所 |
石化浩源路80号 |
第一税务所 |
石化蒙源路111号 |
第十一税务所 |
石化浩源路80号 |
第一税务所 |
石化蒙源路111号 |
第十二税务所 |
亭林镇寺平北路239号 |
第十二税务所 |
亭林镇寺平北路239号 |
第十三税务所 |
石化卫新路8号 |
第一税务所 |
石化蒙源路111号 |
四、调整后管理所和税务专管员咨询、查询方式
1、12366纳税服务热线;
2、“金山税务阿根办”微信公众号;
3、户管调整完毕后,区局将通过短信告知所有涉及本次户管调整的纳税人。
金山区税务局
2017年11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