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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纳税申报催缴公告(2022年4号)

发布时间:2022-04-0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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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税收征管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纳税申报催缴公告(2022年4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欧禄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等627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沪金税限缴二〔2022〕4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2022年4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沪金税限缴二〔2022〕4号

 

欧禄国际货运代理(上海)有限公司等627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限你(单位)在2022年5月5日前到我局缴纳应缴纳的税款,附加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你(单位)应在本通知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应纳税款,逾期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若同我局在限期缴纳税款上有争议,应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本通知书缴纳税款、附加费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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