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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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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74381020220000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浩源路80号,邮编:200540,电话:021-37321000,电子邮箱:jstax@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紧密围绕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自觉接受纳税人缴费人监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紧扣依法治税,推进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深化税务权责清单公开,坚持权力行使和责任承担有机统一,确保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依托“小微企业优惠”等专栏拓宽税费政策发布渠道,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解读力度,强化税费政策落实效果宣传。积极发挥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引领作用,全年主动公开事项9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紧扣群众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

  紧盯《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区局内部各单位职责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同类型申请办理程序统一、答复标准统一、答复文书统一,申请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紧扣机制创新,强化信息管理

  完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试行)》,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肃公文公开管理,规范审查流程,完善审批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区局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紧扣服务拓展,提升平台建设

  以区局税务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联动政务新媒体、纳税人学堂、电子税局、办税服务厅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信息公开格局。全年开展纳税人学堂线下培训8场、金税云课堂线上培训11场,依托“金山税务阿根办”微信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等信息千余篇,累计阅读量超30万人次。

  (五)紧扣责任落实,夯实监督保障

  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直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等绩效考核指标,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加强工作监督,以考核促落实。加强对税务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与市局及兄弟单位沟通交流,学习研究政务公开新规定、新特点,推动公开工作步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仍需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区局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一方面,强化分级分类培训。以税务干部集中学法、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为依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学习。结合政府开放月活动,组织专场宣讲、专题培训、专区服务,着眼纳税人缴费人关切,确保信息公开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另一方面,强化平台建设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集中展现。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激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纳税人缴费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金山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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