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公告
沪闵税告字(2025)第1号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公告如下: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公告(2024年四季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
欠税公告
沪闵税告字(2025)第1号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公告如下:
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公告(2024年四季度)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