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已经解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闵行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王洁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社实体化运作并给予相关农村政策扶持的相关建议》收悉,现将会办意见告知如下:
根据目前的税收法律法规,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实施企业所得税免征或减征优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物业出租为主的经营所得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益分配暂无相关优惠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既有阶段性措施,又有制度性安排;既有减免政策,又有缓缴、退税措施;既有普遍适用的减负政策,又有特定领域专项帮扶措施。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政策条件,均可享受各类相关政策。
我局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和精准辅导,确保各项政策应享尽享。对王洁代表提出的有关民生福利支出税前扣除的建议,我局将适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时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