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以下八个代征点因存在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终止协议的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协议,同时取消委托代征资格。
1、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代征点6(31011200DKD9198)
2、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代征点6(31011200DKD9251)
3、上海市闵行区虹桥镇人民政府代征点7(31011200DKD926X)
4、上海陇南肉类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1011200DKD8064)
5、上海梅陇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1011200DKD8128)
6、上海七宝商城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1011200DKD8187)
7、上海东贸虹桥古玩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1011200DKD8232)
8、上海美惠园果品销售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31011200DKD8275)
具体事项见附件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闵行区税务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