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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法人一证通(CA)变更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5-2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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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若您在数字中心办理了法人一证通(CA)相关信息更新,可自行在电子申报(ETAX3.0)客户端进行同步更新,无需前往办税大厅,(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完成电子申报(ETAX3.0)的更新后,即可正常使用电子申报(ETAX3.0)系统。

  若您后续需要使用“上海市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请在您完成电子申报(ETAX3.0)信息更新后的一个工作日后尝试登录,推荐更新后的第一次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若办理具体业务时使用法人一证通(CA)签名仍遇到问题,推荐由已绑定您公司实名办税信息的办税人员,携带法人一证通(CA),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若办税人员与您公司实名办税信息未绑定,则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2、办税人员是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3、办税人员是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被授权的其他人员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办税人员是税务代理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税务代理协议(合同)原件。

 

浦东新区税务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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