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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关于张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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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浦任〔2022〕5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2-11-09
索引号:SY0024563510202223017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张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局机关各处室(局),保税区税务局、临港税务局,各直属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22年10月9日讨论,决定:
  张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
  陈鹏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四十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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