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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2010-05-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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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纳税人申办开业、变更税务登记的,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纳税人申办注销税务登记的,在缴清税款,缴销发票的基础上,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受理,限时办结。

  三、办税服务厅实行延时服务。对临近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延时服务,直至办理完毕。设置午休值班制度,如遇纳税人有特殊困难或发现纳税人办税量较大时,应当受理。

  四、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税法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

  咨询投诉渠道和方法

  ①上海市政风行风投诉热线962114

  ②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信访办公室地址: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54679568转51001、51002,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③上海税务咨询服务热线:12366

  ④上海税务网址:(www.tax.sh.gov.cn)

  ⑤各区县税务局、直属分局投诉渠道请从上海税务网上查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O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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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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