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
责令限改通知书
沪青税限改(2023)007号
郑大伟(纳税人识别号:320683********2875)等二人:
你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限你于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或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纳税申报,改正税务违法行为。逾期仍不改正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
2023年5月22日
限期申报个人明细清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姓名 |
税种 |
所属年份 |
金额 |
主管税务机关 |
1 |
320683********2875 |
郑大伟 |
个人所得税 |
2020 |
59259.15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 |
1 |
352601********1510 |
蔡师民 |
个人所得税 |
2019 |
23447.59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