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亲清护理院等两家单位获得上海市松江区2021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如下:
上海市松江区2021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序号 |
纳税人识别码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备注 |
1 |
52310117568045236H |
上海亲清护理院 |
2018.1.1-2022.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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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23101173105841951 |
上海松江区洞泾镇爱枫助老服务中心 |
2021.1.1-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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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
上海市松江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