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根据区局《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江区税务局2019年正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税松党委发〔2019〕10号)的精神,经区局党委2019年6月19日研究,决定:
陆伟芳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
陈晓昱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科长;
马宇琳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马宇琳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十一税务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
2019 年6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