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委员会关于印发〈松江区税务局2019年副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税松党委发〔2019〕11号)的精神,经区局党委2019年7月23日研究,决定:
戴广平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
周栎恺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副科长;
赵宁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收入核算和税收经济分析科副科长;
谈佳莉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朱申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
薛重远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副所长;
丁瑜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十四税务所副所长;
钱隽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
曹佳敏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第二十税务所副所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
2019 年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