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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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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MB2F300390202100001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四税务分局)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网页(网址为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sswfj/)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号10楼,邮编:200040,电话:021-629852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第四税务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市局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制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主动公开要求,调整完善主动公开范围内容,落实好公文公开属性审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信息网上公示,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管理,注重横向纵向沟通协调,认真做好现场及电话解答与指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路径畅通。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强化公开信息的扎口管理和痕迹化流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到信息发布与保密审查同步运转。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专人实时维护,规范信息发布,全年无错链、死链现象。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分局网页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结合分局工作特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宣传工作有机结合,持续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建设,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

  (五)监督和保障方面。建立规范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配备专岗工作人员,加强公开目录的编制和更新维护工作,全年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加强标准化考核监督,以绩效考核为抓手,明确分局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加强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9677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发布存在滞后性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分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是认真学习《条例》等制度规定,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市局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分局规章制度和流程规范;二是加强与责任部门沟通交流,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和服务类信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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