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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发布时间:2021-08-1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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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1-08-16 11:09:06

  留言标题: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留言内容:企业可以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政策吗?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复时间:2021-08-16 14:29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根据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对象及上述规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均可以享受免征政策。

  感谢您的咨询!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上海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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