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2号)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爱啦温暖公益服务社等2家单位获得长宁区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长宁区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上海市长宁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长宁区分局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16年9月9日
附件
长宁区2016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