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食堂服务费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4月09日 12:4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4月09日 14:00 至 2019年04月16日 14: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29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懿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8882058-2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石伶021-222086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懿婷021-68882058-21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食堂服务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费
项目编号:KB-GK-SHCS-20190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懿婷
项目联系电话:021-68882058-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
联系方式:石伶021-222086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懿婷021-68882058-2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食堂服务费项目一项,主要内容涉及: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相关人员提供餐食供应(包含日常性早餐、午餐等用餐服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等同合法证书。5相关服务人员具备上海市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6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7设有独立的食品卫生监督部门。8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因食品中毒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09日 14:00 至 2019年04月16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话预约、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资料准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9年4月9日14:00分起至 2019年4月16日14:00分准备如下材料:
1.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选一,须和投标代表一致,须有法人签字,须有正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等同合法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报名至投标截止期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概览查询记录(信息概览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报名至投标截止期间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现场报名
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需携带上述报名资料(1.1—1.6)的原件及复印件;除证照类原件外,其他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A4单面打印,至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审核及购买招标文件,证照类原件审阅后退回。其他资料由代理机构留存,如有缺漏或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投标人应主动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