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4-05-11 09:54
留言标题:2023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
留言内容:请问2023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需要在什么时候办理完成?可通过哪些渠道可以办理?
答复时间:2024-05-13 09:51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在社保年度切换前的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期内为在职职工申报上一年度的工资性收入。2023年工资性收入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25日。
二、年度缴费工资有以下三种申报渠道:
1.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2.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费办理——申报缴费——单位社保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3.一网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企业——税费申报。
以上回复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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