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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发布时间:2026-08-28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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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6-08-27

  留言标题: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留言内容:上周公司组织员工集体旅游,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复时间:2026-08-28

  答复单位:上海市税务局

  答复内容:您好:

  您的提问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

  (四)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对应的进项税额;

  ……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欢迎您再次提问,您也可以通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模块、“上海税务”网站“我要咨询”模块进入智能在线咨询系统,或通过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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