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本市目前税控收款机实现的是开票数据汇总抄税,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下半年全市将启动税控收款机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推行范围
目前正在使用税控收款机开具《上海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平推、卷式)、《上海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统一发票》(平推、卷式)、《建筑业统一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的企业。
二、企业软硬件要求
(一)上门抄税纳税人
企业需自备一个U盘(建议2G大小),以便存放开票明细数据。
(二)网上抄税纳税人
必须升级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客户端。
三、抄税步骤
(一)上门抄税纳税人
请对照税控机的生产商及型号,参考相应的操作文档,在10月申报期修改机器的相关设置进行抄税。上门抄税时须同时携带用户卡和U盘至办税大厅。(操作文档见附件一、二)
(二)网上抄税纳税人
1、先按照《远程抄报客户端升级说明》升级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客户端,并完成纳税户信息登记、税控机具登记和CA证书注册并注册结果下载等工作。
2、对照税控机的生产商及型号,参考相应的操作文档,在10月申报期修改机器的相关设置进行抄税生成汇总数据和明细数据。
3、按照《上海市税控收款机远程抄报系统客户端(明细版)用户手册》的操作说明将汇总数据和明细数据通过远程方式传送至税务局。(升级程序、升级说明和用户手册见附件三)
四、特别说明
如遇问题,大唐的机器可咨询962678,海信的机器可咨询32079696,网上抄税可咨询54614820。
黄浦区税务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