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税务所:
张恩和等2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18年11月19日讨论,决定:
张恩和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
宋春逸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20日
各科室、各税务所:
张恩和等2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局党委2018年11月19日讨论,决定:
张恩和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
宋春逸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所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