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4〕72号)和《关于修改<上海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沪国税所〔2014〕22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金山区警察协会获得上海市金山区2014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上海市金山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金山区分局
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