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第三十五税务所撤销征管职能,原征管职能划转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第四十税务所执行。第四十税务所办公地址:新场镇新奉路95号,邮政编码:201314,联系电话:12366,涉税咨询电话:58177070。同时第四十税务所在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东路9号(原第三十五税务所办公地址)暂保留征管工作小组,联系电话:68082106,58083344。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