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各税务所:
经区局党委2019年6月14日讨论,决定:
邹紫鹦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
袁焱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法制科副科长;
代继科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科长;
葛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
张权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局副局长;
倪志军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副科长;
郁江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
徐超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纪检组副组长(副科长级);
陈豪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副所长;
张晓艳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三税务所副所长;
林晓敏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七税务所副所长;
王晨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副所长。
免去邹紫鹦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室科员职务;
免去袁焱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法制科科员职务;
免去代继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葛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员职务;
免去张权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员职务;
免去倪志军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公室科员职务;
免去郁江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科科员职务;
免去徐超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纪检组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陈豪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员职务;
免去张晓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科科员职务;
免去林晓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王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第十八税务所科员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