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启用新版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第5号)的要求,为确保新旧税收票证的顺利衔接,现将暂停自助办税终端(ARM机)服务及零散税收委托征管业务的公告如下:
(一)纳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ARM机)自12月31日17:00起停止服务,于2014年1月2日9:00恢复对外服务。
(二)12月31日本市零散税收委托征管平台代开发票、代征税款业务暂停一天(不包括个人住房房产税代征税款业务),之前开具发票未汇总开具缴款书的,须于当天至大厅汇总开具通用缴款书,并确保当天至银行缴纳税款。
敬请谅解!
松江区税务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