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市局《关于安排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2014年3月份日常各税种申报截止日为3月17日。依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公告,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电子报税系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资源税应于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
2014年3月3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市局《关于安排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2014年3月份日常各税种申报截止日为3月17日。依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公告,各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后,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电子报税系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资源税应于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