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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纳税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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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0月(所属期为2009年9月)纳税申报期限为10月9日至23日(10、11、17、18日除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期为10月9日至21日。

  2、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抄税期为10月21日。

  3、其他税种的纳税人(包括个人所得税、税控收款机抄报税)申报期为10月9日至23日。

  4、2009年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期为10月9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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