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第一季度,上海已审批人民币业务出口退(免)税额达2.75亿元,创历史新高。
2010年12月,国家六部委下发了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名单,继2009年7月有92户上海出口企业获得首批试点企业资格之后,上海又有16380户企业获批参与扩大试点。为确保扩大试点业务稳步有序推进,上海市税务部门严格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配套工作,积极配合上海市商务委等部门梳理政策,印发了《上海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汇编》,并就试点企业关心的问题以简洁明确的形式作出解答,力求试点企业全面了解政策,确保政策落地。从试点企业出口退税情况来看,目前整体工作运转良好。
(摘自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