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帐共设1个总台帐和4个分台帐,即《享受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汇总台账》;《享受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4号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差异明细》(附表一——适用于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部分);《享受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4号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差异明细台账》(附表二——适用于六大行业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不包括研发专用及不超过5000元部分);《享受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4号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差异明细台账》(附表三——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部分);享受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4号公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明细台账(附表四——适用于不存在税会差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