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徐汇区税务局、长宁区税务局、静安区税务局、普陀区税务局、杨浦区税务局、闵行区税务局、宝山区税务局、青浦区税务局、奉贤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第四税务分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第四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财务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巡察工作办公室):
经市局党委 2022年9月26日讨论,决定:
王伟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总会计师;
陆志炜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冰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总经济师;
钟毅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总经济师;
全方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总会计师;
陈群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副局长;
周泽伟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副局长;
辛坚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宝山区税务局总会计师;
王靖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副局长;
杨静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副局长;
沈瑜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副局长;
申斌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长;
郭霏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长;
朱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副局长;
熊振宇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高瑛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
冯敏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许峰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督察内审处处长。
免去王靖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陆志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熊振宇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杨浦区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许峰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霏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高瑛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朱杰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冰冰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瑜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伟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申斌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辛坚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钟毅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陈群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财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杨静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党建工作处(巡察工作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敏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保税区税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泽伟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财产行为税和社会保险费处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