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买方(采购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008室
卖方(供货商):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2幢11层
买卖双方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之规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竞 价确定合同成交结果,现就合同履行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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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编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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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7-09118-005 |
惠普 Color LaserJet Pro MFP M277n |
Color LaserJet Pro MFP M277n |
3 |
4300 |
12,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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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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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00-17-09118-005 |
可选双面打印单元 |
双面器 |
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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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小计(元) |
1,79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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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14,69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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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合计(元) |
14,69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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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库资金支付(元) |
14,69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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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资金支付(元) |
0.00 | |||||
第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万肆仟陆佰玖拾柒圆整,合同金额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和服务费等。
合同款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一、买方在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上海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国库集中支付。
二、买方在收到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并签署《上海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支付。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 2017年07月11日至2017年07月29日
履行地点:上海市 徐汇区 天平路街道 肇嘉浜路800号
履行方式: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联系 谢豪 13817297300
其他说明:
第四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履行事项适用《上海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并为其之组成部分。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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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盖章):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
卖方(盖章):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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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马正文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陈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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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008室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2幢1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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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54679568 |
电话:31216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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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古美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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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1001120809000032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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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2017年07月11日 |
签约时间:2017年0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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