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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不动产转移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1-12-09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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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不动产转移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该企业资产重组时转让厂房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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