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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因质量问题原因退回车辆后如何办理车船税退税?

发布时间:2012-11-15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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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因质量问题原因退回车辆后如何办理车船税退税?

  答:凡在本市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因质量问题退回车辆的,可凭完税凭证、红字发票、销售商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退车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牌照注销证明(已登记上牌的车辆)和车主提供的书面说明,向原纳税的税务机关或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车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已缴纳的车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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