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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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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财税[2010]96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0-12-18
索引号:AE9100010-2011-011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名称: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全文有效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6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八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财税[2010]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精神,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09年度第二批、2010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09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2.2010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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