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开征车船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车船税纳税人2007年度应纳的车船税从
二、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未缴纳车船税的,统一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纳税人也可预先向就近的税务机关、单位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在
四、有关车船税的具体政策规定,请登录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查询或拨打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咨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上海市车船税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开征车船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车船税纳税人2007年度应纳的车船税从
二、纳税人在购买“交强险”时未缴纳车船税的,统一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个人纳税人也可预先向就近的税务机关、单位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在
四、有关车船税的具体政策规定,请登录上海财税网站(www.csj.sh.gov.cn)查询或拨打12366上海财税咨询服务热线咨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