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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个人多缴税费的友情提醒

发布时间:2019-04-2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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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363690201900074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关于退还个人多缴税费的友情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个人符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征相关地方税费政策。

       秉持“减税政策应享尽享,多缴税费应退尽退”的原则,现就系统调整前(2019.1.1——2019.3.6)至徐汇区税务局缴纳税款且符合减征条件的个人,税务机关将采集您的银行账户信息,直接将多缴税费退还至您的退款账户。

        为加快退税进度,进一步便利纳税人,您可于4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徐汇区税务局提供接收退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1)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支付宝-城市服务-税务大厅、“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便民办税-个人办税、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个人)网页版或APP】;

       签订三方协议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自然人三方协议网上签操作手册》

      (2)线下采集【徐汇区原税款缴纳窗口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您持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银行卡复印件至对应窗口,由工作人员采集信息后统一录入系统,对应窗口如下:房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窗口、私房出租街道代征点、康健路个人劳务代征点等】

      如您对银行账户信息采集工作存在疑问,可致电徐汇区税务局12366热线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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