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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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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SY0024363690202200007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为本机关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开数据。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88号;邮编:200030;联系电话:021-54960703;电子邮箱:swbangsh@xh.sh.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进一步贯彻《条例》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徐汇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平台建设,切实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局坚持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区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行政许可、涉税公告等税收执法类信息119条;人事任命类信息16条;政府采购类信息3条;其他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2020年度结转至本年度办理1件,其中:网络申请3件,当面申请1件。

  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主动撤消”2件,在已答复的2件申请中,“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 投诉、举报活动,不予处理”1件,“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税务机关不予公开”1件。

  2021年区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数据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各项流程。

  (四)平台建设

  以区局网页为主体,持续推进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徐税云平台、12366等平台建设。

  1.税务网页。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回复网上局长信箱和投诉举报38条。

  2.“徐汇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图文信息363篇,“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录用稿件67篇。

  3.办税服务厅。设置政务公开区、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主动公开办税服务厅规章制度、窗口人员信息、各类税费公告;设置导税台、资料架等,向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和宣传材料。

  4.徐税云平台。深化“徐税云课堂、涉税通知、智能小汇”等功能模块应用和推广,2021年云课堂开展直播录播线上政策培训17场次;涉税通知累计推送55批次;智能小汇在线答疑,累计访问量3196人次,对话量5047次。

  5.12366纳税服务热线。持续提升12366 咨询热线答复质量,合理配置接线人力资源,推进智能咨询应用。

  6.税收宣传月。30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税法宣传进商圈、纳税服务进社区、培训咨询进街镇、走访辅导进企业等活动;牵头组织开展“江河湖海看税收”之“浦江情 税月心”黄浦江沿岸税收宣传活动。

  (五)监督保障

  根据市税务局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2021年度区局绩效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区局各部门工作职责,细化考核标准,积极提升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8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针对以上问题,区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认真研读《条例》等文件,严守工作时限,优化工作流程,注重过程中的有效沟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区局“双微”团队力量,及时报送微博、微信稿件持,持续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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