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

本站热词:

徐汇区税务局201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1-11-01 14:28
字号: [ ] [ ] [ ]
打印本页

在全国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20周年之际,我局按照市局对税收宣传月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宣传月主题,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求突破,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方位启动,拉开宣传序幕。

我局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工作,3月底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税收宣传领导小组;建立了由领导小组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落实、上下联动的税收宣传工作机制,并对宣传项目实行部门负责制,详细列举每项活动的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注明活动开展时间和完成的时间节点,确保每项活动能够有序进行。另外,我局积极争取媒体部门的支持,事先谈妥在徐家汇商业中心户外视频等事项。在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精心准备下,我局税收宣传月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二、多渠道并举,掀起宣传高潮。

1、完成规定动作。在OA上通知全局人员积极收看总局联合央视制作、播放的电视节目:17集动漫宣传片《煲太茶餐厅-正确使用发票》、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出的《打击假发票行动》专题采访、税史专题片以及“全国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先进事迹展播等;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精选15条报市局办公室;组织参加总局、市局税收征文活动,选送4篇作品报市局办公室;积极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分批向本区户管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群发短信,告知4月份税收宣传月主题、标语口号及重点活动项目安排。

2、走上街头开展税收宣传。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月中,根据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统一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部署,4月9日,我局组织税务干部在襄阳公园广场开展了面向普通市民的税收宣传活动,采取宣传板展示、现场接待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税收文艺节目表演等形式,重点就房产交易与个人有关的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发票的使用与管理等上海市民关心的税收政策热点进行宣传,广大市民踊跃参与了现场咨询。此次活动在上海南站南广场和地铁徐家汇站内设置两个分会场,对新发票管理办法及打击发票犯罪进行重点宣传,使税收宣传全面覆盖了徐汇区的商业中心与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最大限度地提升了宣传效果。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税务局局长顾炬、党组书记庄晓玖、徐汇区区长过剑飞等领导同志莅临宣传现场。东方卫视《东方新闻》节目和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对此次税收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

3、有效利用网络宣传平台。徐税网是我局自主开发的税收专业互联网站,集税收宣传、信息传播、资料查询、税务咨询、网上办税等于一体,是税务局与广大纳税人信息沟通与交流的平台。宣传月期间,我局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了“局长在线倾听”网络咨询活动,我局主要领导就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网上涉税办理范围、单位辞退员工支付补偿金应纳税款等10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网络咨询互动在对纳税人进行政策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流,有力推动了我局税法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4、构建立体宣传格局。此次宣传月期间,我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四大宣传媒介展开立体式宣传活动,集中辐射税收宣传内容,覆盖面广,效果显著,不断增强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一是利用港汇广场、太平洋百货、东方商厦大型户外广告屏幕以及办税服务厅宣传屏幕,滚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短片,集中辐射税收宣传内容;二是在商务楼宇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张贴了税收宣传画,烘托宣传气氛;三是通过短信平台分批向企业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群发短信,告知税收宣传月主题、标语口号及重点活动项目安排;四是在《徐汇报》开设专刊介绍税收宣传重点内容;五是编印《徐税快讯》宣传月特刊,通过邮递方式免费寄送至全区1.6万多户纳税人手中,方便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

5、开展与企业面对面的宣传辅导活动。根据市财税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对落户企业做好一对一户管接收工作;召开税企座谈会,与重点税源企业面对面进行交流,诚邀纳税人对今后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工作开展监督批评;在此基础上,我局还将开展局、科、所三级走访工作,进一步做好征收管理衔接、税收政策延续等相关涉税服务。开展“税收政策辅导,助力企业成长”系列新办企业税收政策专题辅导讲座,组织新办企业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及企业办税人员相关税收政策培训。

三、深层次推进,确保宣传长效。

税收宣传并不只是一个月的工作,而是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税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使宣传的形式日常化和固定化,利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让税收宣传得以深化和延伸。

1、坚持走访企业制度。一是以“执法与服务”为主题的所领导下企业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下户掌握企业经营状况,了解和化解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二是坚持对新进重点户的走访制度,要求税务管理所在收到新进重点税源户资料的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企业进行走访,根据新进重点税源户的自身特点,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涉及到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宣传辅导。

2、加强政策研究,制定扶持措施。进一步研究落实扶持我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办法,健全各类重大税收政策特别是“两个中心”有关政策落实的跟踪、反馈制度;加强对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工作,实现分行业税收政策的管理、宣传、咨询,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税收政策,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后劲;坚持多渠道收集、汇总纳税人有关政策落实方面的诉求,分析评估政策等实施效应,确保政策真正落地。进一步服务于我区经济发展大局特别是调结构、促转型、保发展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税收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和杠杆作用。

3、健全服务措施,加强纳税服务。加强税务网站建设,增加、开通网站的个性化互动服务。建立纳税人呼声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应企业涉税诉求,做好纳税服务质量回访。加强政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廉洁执法,增强税收执法管理的公信力。实施申报、涉税、发票和其他等四大窗口的分类“一窗”办理新模式,实现“大窗口、少环节、高效率”的目标,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的纳税服务。进一步规范区域内各征收点的标准化建设,提高社会办税点服务质量。

4、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在内容上,重点加强对最新税收政策的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产业发展和企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在方法上,充分利用现有宣传渠道,强化政策培训辅导,扩大政策宣传的知晓率;向纳税人定期开展需求调查,进一步提高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发挥管理所及税收管理员的纽带作用,在必要的情况下,通过税收管理员直接与企业联系,以点对点的形式为纳税人作辅导。

经过精心组织、周密策划,我局2011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营造了浓厚的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我局将认真总结宣传月经验,充分认识税收宣传对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方便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开拓、努力探索,不断丰富税收宣传手段,提高税收宣传质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返回顶部】【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电话:02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90019 沪ICP备19025643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5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