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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税快讯 2016年第十三期

发布时间:2016-12-0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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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涉税事项

2016年12月(所属期为2016年11月)纳税申报期限为1日—15日(3日、4日、10日、11日除外)

流转税(按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申报、税控设备抄报税期限为1日—15日。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申报)申报期限为11月1日—12月20日。

 

※ 本期导读 

1、《近期税收政策扫描》:近一个月来的最新税收政策。

2、《微信互通》:近期的微信发布内容。

3、《重点推荐》:近期值得纳税人关注的信息。

4、《12366咨询热点》:【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近期税收政策扫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详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微信互通 

 

【图解税收】别再瞎传加税谣言了,个税基本常识一定要知道!

近日,“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要加税”的说法一度引发争议,经专家辟谣后,该说法系对个税征收政策的误读。关于个人所得税你了解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是什么你造吗?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又分别有什么?一张图告诉你

 

 

【关注】使用假发票,后果很严重!逻辑判断法教你识破假发票

发票使用是件大事情,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发票查验服务以外,日常工作中大家留个心用对方法就能避免遭遇假发票。逻辑判断法实用有效,大家看过来哦

 假发票的表现形式

 

 使用假发票承担的责任

 

 如何查询发票真伪

 

※重点推荐

【热点回应】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3万、季销售额9万不变
 
    这几天,您的朋友圈里是不是有人说小微企业免税从原来每季度9万降到6万了?NO,NO,NO,这是对税收政策的误读,请不要相信,申税小微告诉你正解,一定记得转发和点赞哦~~~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其中,“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这才是正确的免征文件依据(可点“阅读原文”查看文件),此文件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前还是有效的。

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3万、季销售额9万没有变化,没有变化,没有变化!

那为什么会有误读的传闻呢?

近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发布了《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本市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沪财税〔2016〕77号),其中规定增值税起征点是月销售额2万元。

在这个文件的政策解读中提到:本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般有效期为五年,《关于调整本市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沪财税〔2011〕114号)文件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已满五年将自然失效,沪财税〔2016〕77号文件的发布仅仅是规范性文件清理过程中对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的衔接与明确。其实,增值税起征点与增值税减免是有区别的。增值税起征点是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确定的基本税制规则,国家允许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国家确定的幅度范围内自行确定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本市在国家确定的幅度范围内选择了最高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即2万元(含本数)。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是对特定对象设定的一种税收优惠照顾。与增值税起征点从制度设计本意、适用对象、政策内容上都有着本质区别。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增值税起征点与增值税免征政策的区别,准确解读其内在含义。因此,请广大纳税人放心,本市关于小微企业增值税的税收政策没有变化。最后,申税小微提醒您:今后有关税收的问题,一定要看上海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的官方发布噢!

 

※12366咨询热点

【实务】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汇总

近期,有网友咨询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问题,申税小微汇总了一些常见问答,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哦↓

1.eTax@SH 3报税软件【待完成】中,多了“KJ017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这是怎么回事?

该表是【上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的超链接,点击填写可自动接入该系统进行申报填写(注意:eTax@SH 3报税软件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必须安装在同一台电脑内才能实现该功能)。

 

2.个税软件如何更正申报?

使用更正并重新申报。操作方法:点击系统左侧-申报更正-最右侧-操作-按钮下方的-更正-按钮,发起申报更正请求,会跳转到报表填写界面,重新填写报表,然后再点击申报表报关界面的发送申报按钮并获取到申报成功反馈。所有申报成功的人员,都需要重新申报,即更正申报需要全员全额申报。

 

3.个税软件中五险一金是必须录入的吗?

按照实际情况录入,有就录入,没有是不需要录入的。

 

4.发送个税报表提示:连接税务机关受理服务器失败?

请确认你的网络是否正常,可登录上海税务网:  shanghai.chinatax.gov.cn测试网络是否通畅,如果不能登录,则说明网络有问题,请检查网络,同时退出防火墙、杀毒软件以及360安全卫士;

如根据上述说明仍不能操作,请联系服务商指导您处理。

 

5.个税申报失败,提示:请尝试重新登录或联系服务商。

需要联系对应服务单位重新上传CA证书,步骤同报税换证书一致。

 

6.个税缴款失败:FG1征收机关代码与收款单位代码对应关系错,或参数状态错误。如何解决?

这种情况一般主要出现在跨区迁移的企业,从一个区迁移到另一个区,需要联系专管员在金税三期系统后台,税费种核定里,国库行改成现在区局的。

 

7.个税申报后发现有错误如何处理?

一、网络申报

1.申报期内未扣款发现有错误:

方法1:可以点击申报表报送-扣缴所得税报告表的右侧,点击作废申报,然后重新申报;

方法2:可以点击申报更正-选中报表-点击更正,然后重新申报全部数据;

2.申报期内已扣款发现有错误:

点击申报更正-选中报表--点击更正,然后重新申报全部数据;(更正包含:部分漏报,错报,多报)

3.已过申报期:

(1)当月或以前月份的需要更正,则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处理,具体携带资料请联系所在地税务机关。

(2)逾期未申报:介质导出申报文件,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注:客户端目前对所属期有控制,个税软件可以选择的所得月份最小为2015年12月,之前月份的要补报,须前往办税服务厅纸质申报,具体携带资料请联系所在地税务机关)

二、介质申报

1.部分漏报或错报:纸质申报,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做更正。

2.逾期未申报:只能介质导出申报文件,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注:客户端目前对所属期有控制,个税软件可以选择的所得月份最小为2015年12月,之前月份的要补报,须前往办税服务厅纸质申报,具体携带资料请联系所在地税务机关。)

三、个税生产经营所得企业

1.申报期内未扣款发现申报有误:可进行申报更正(具体操作方法:返回-预缴纳税申报-,点击-启动更正,跳出-启动修正成功-提示框,此时,可以对收入总额等信息进行修改更正,修正收入总额,然后点击-保存;

2.申报期内已扣款,或者已过申报期已扣款,或者已过申报期无税款发现有误:生产经营预缴申报为累计数申报,如本期申报错误的,下期申报时可调整。(不建议缴款后做更正申报处理);

3.逾期未申报,建议联系专管员处理。

 

8.如何补报个税?

首先在软件左侧的系统设置模块点开,有个申报管理界面,点击【申报模式设置】,将申报模式改为介质申报;将报表填写好之后点击【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导出申报文件】按钮,在弹出的界面选择【继续申报】,之后会提示让您选择导出的路径,导出成功之后将导出的文件带到税务机关申报即可。

 

9.生产经营预缴申报表申报成功,但扣款失败,提示:错误代码3000,未查询到应征信息?

1.确认是否点过“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按钮,如果是,用打出来的单子去银行缴款。

2.如果没有,可能后台已经缴款成功了,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银行查询确认。

3.如果确实没有缴款成功,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10.填报生产经营预缴申报表时,提示:未找到相应的核定信息,请重新下载或者选择日期?

点击软件左下角【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生产经营】,依次在“征收方式”和“投资人信息”界面点击“下载”按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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