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江浙沪三省(市)国税局和地税局日前召开会议明确,建立江浙沪甬税务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将信息交换联动机制范围扩大至宁波市。
江浙沪三省(市)国税局曾于2009年12月召开探讨建立三省(市)有关税务登记信息交换机制会议,就建立非正常户信息交换方式、时间、周期、内容、格式和异常比对后的反馈机制等内容交换意见,达成了共识。
交换机制实行后,上海税务部门根据比对结果,确定江浙国税非正常户企业法人在上海设立的企业共3486户,进而按照增值税税负率、是否有增值税留抵等7项指标,筛选出38户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其中18户查有问题,合计查补税款299.21万元,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699.45万元,调减亏损额25.58万元。
今年6月,江浙沪三省(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召开江浙沪税务登记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工作第一次会议,各方就税务登记信息的跨省交换和挖掘利用进行了充分研讨,明确成立江浙沪甬税务信息交换联动机制,将信息交换联动机制范围扩大涵盖计划单列市宁波市。
该联动机制的组织形式采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层架构:领导小组由江浙沪甬国地税征管分管局长组成,负责宏观筹划、组织协调各地联动机制的开展;工作小组由江浙沪甬国地税征管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同志组成,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单位联动机制的具体运行。同时,会议还明确了信息交换内容为非正常户企业的基础信息、欠缴税款信息和流失发票信息,并确立了定期交换数据及召开工作例会制度。
(摘自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