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纳税人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 软件产品认定证书或软件产品著作权、版权、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退税所属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4. 退税所属月份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6. 软件企业证书复印件;
7.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 《纳税人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 软件产品认定证书或软件产品著作权、版权、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退税所属月份的增值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复印件;
4. 退税所属月份软件产品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 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6. 软件企业证书复印件;
7.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