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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版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有费用吗?是否可以抵减?

发布时间:2015-06-05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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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原使用的增值税税控系统金税盘(卡)、税控盘,需置换为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专用设备,服务单位按照优惠价格(每个230元)进行置换。新纳入升级版企业,所使用的税控专用设备,每个490元。税控专用设备每年的技术维护费330元。上述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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