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对某律师事务所的调研中,一位王律师提出,在税务稽查执法中,纳税人对自己的权利是否全部知晓并得到切实保护呢?对此,稽查一局立刻普及了税务稽查执法程序,比如在送达检查通知书时,用“文书+口头”告知两种方式,确保纳税人充分知晓权利和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
然而分局也在思考,目前的举措真的能让被检查对象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吗?通过对检查对象的回访发现,不少纳税人碰到税务稽查执法难免紧张,尤其是在接受询问时,由于实际询问时的对话不会全部记录在笔录上,多少会有些顾虑。
对此,区局多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三项举措,力求把执法程序的规范化、执法环境的公平化更直观地展现出来。一是抓住重点执法环节。在入户检查、询问、调取账簿资料等重点执法环节,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拍摄,保证阳光执法。二是把握执法过程细节。在告知权利和救济措施时,在“文书+口头”双渠道保障的基础上,更为细致和注重反馈。三是拓宽执法监督渠道。每次入户检查时,会随检查通知书附上写有监督电话的廉政告知书,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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