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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16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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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8月25日发布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向社会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扩大执法社会影响。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即”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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