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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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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税务法治制度机制建设,全面深入推进精确执法,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市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上海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列入本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兴税”平台等必修课程,引导各级税务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税收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税收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牢牢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同共治,提升经济税收分析质量。2023年,本市税务部门组织征收税收收入15794.3亿元,同比增收320.7亿元,增长2.1%。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征收社保费收入6273.5亿元,同比增收1068.9亿元,增长20.5%;征收非税收入3980.9亿元,同比减收561.5亿元,下降12.4%。

  (二)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在临港新片区“17+10+9”项递进式征管服务措施基础上,制定发布浦东引领区税收征管服务措施“新10条”,推出提升国际税收精细服务水平、打造“引领区税收经济发展指数”等多项创新举措,积极服务浦东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税收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6+10+9”项举措的基础上,会同长三角税务部门推出“新9条”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区域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税费优惠政策高效落实。成立并强化市、区两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1-12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累计1318.0亿元,为经营主体减负增能、注入动力。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各项涉税改革举措,制定《上海税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23-2025年)》,不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印发《上海市税务局税收事先裁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建立税收事先裁定制度,切实提升纳税人税法适用的确定性,降低企业涉税风险。连续10年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五批次109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

  (五)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研提《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4条税收政策措施,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研究国际航运高端服务业税收制度,研提支持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税收政策建议。制定“一局一业”综合税政研究工作方案,加强行业调查研究,研提涉税政策建议意见,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举措。落实两批次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部署落实,开展落实情况专项自查,着力推动减少前端证明和后续监管双向发力,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税务权责清单常态化管理,提升税务执法规范性。

  (二)完善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推进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与保障办法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多轮次会商研讨,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形成草案送审稿。修订发布《上海市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日常管理,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等工作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本市税务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税务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集中征求意见等内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有关问题的公告、上海市税费征收服务与保障办法等,纳入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有效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扎实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有序推进落实中办、国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各项措施,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稳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以智慧税务建设为牵引,致力打造优质高效、公平普惠的服务体系,推进办税缴费方式优化升级。强化数据整合运用能力,优化新型税务监管机制,以一系列创新手段不断提升监管工作质效。主动加强部门协作与社会协同,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二)规范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加强“首违不罚”调研评估,研究梳理近年来全市税务行政处罚事项以及“首违不罚”执行情况,聚焦基层反映的问题,明确“首违不罚”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统一执行口径,提升法治获得感。围绕“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开展课题研究,税务执法新体系视角下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课题被评为本市全面依法治市调研课题三等奖。

  (三)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在6项涉税事项推行说服教育、约谈警示、风险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指引、规范办理要求,加强培训指导,该项工作被选入2023年度市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工作,印发长三角全面推行税务“说理式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定“说理式”文书范本,进一步推动执法理念和方式变革,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筹税务总局下发、本市自选、日常协查、涉税举报等各类检查任务情况及各稽查局稽查人力资源配置等因素,制定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明确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调整方案、随机检查对象抽取方式、抽查清单公示等工作安排。

  (五)提升税收监管水平。全面织牢立体监控网络,整合优化立体化全流程税收风险防控网络,构建重点突出、防控全面的“智慧风控”,对纳税人开展“全域体检”,将事后风险监控向事前、事中全面防控拓展。开展七部门联合练兵比武,提升联合研判、联合打击水平,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以及不法中介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持续、严厉打击,加大曝光力度。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税务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把普法工作融入税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公众税收遵从意识。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开展本市税收“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启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政策全方位辅导、媒体记者请进来、税法进园区进校园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扩大税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税费支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决扛牢压实保密工作政治责任,切实防范各类失泄密风险,强化保密警示教育,抓好税收网络和数据安全,严格涉密文件和涉密载体管理。进一步健全上海市税务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及时、有效、有序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上海市税务系统正常工作秩序。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配齐配强值班力量,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依法稳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市税务系统新收行政复议申请171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2件,作出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等复议决定11件;积极发挥法制规范执法的指引作用,建立健全典型案例指引机制。

  (二)加强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全市税务系统共应对涉税行政诉讼一审案件51件,二审案件2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常态化,区级及区级以下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实现100%。组织开展行政诉讼“三合一”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利用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提升市、区两级税务机关行政应诉能力。

  (三)优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机制,探索“集中书面审理,现场专题会议”、“审前把关、审中沟通、审后反馈”审理方式,不断提高案件审理效率。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流工作,通过交流阅卷、总结反馈,促进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内控工作体系。持续深化“税智控”体系建设,聚焦服务国家大局、税收政策落实和提升防控能力,防范化解税务执法风险,护航税收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指标扫描、疑点筛选、推送核查等方式,强化内部风险防控。依托一体式风险防控系统,统筹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工作,有力促进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统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建立“上对下”系统性、常态化“体检式”层级督审全覆盖监督模式,聚焦“绝大多数”;深入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以及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出口退税等专项督察,管住重点领域,充分发挥防风险、促履职、保平安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政务公开精准服务。持续推进精准推送,优化工作机制,聚焦经营主体和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运用税收大数据,分对象、分渠道、分环节向本市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服务措施、信用风险、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等,实现“政策主动找人”。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或填报的最新政策,在税务网站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点击“办”字图标,可直接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首批上线“阅办联动”功能的文件共7件,实现查阅政策到享受政策的“零距离”直达。

  (四)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政策精准推送”“智能办税”“税务社会共治点建设”等主题,开展30余场开放活动。通过岗位实践、沉浸式体验,邀请社会公众、纳税人缴费人、媒体记者和青少年学生等500余人走进税务部门、体验税收工作,开展现场体验交流、互动式畅谈,征集公众的意见建议。

  (五)深化政策公开和解读质量。聚焦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设立“税费优惠政策专栏”,全面及时公开各类优惠政策,发布优惠政策汇编指引,制作图表图文、视频动漫等多元化解读产品,利用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减税降费成效报道,积极打通政策传播“最后一公里”,不断助力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精准高效直达。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稳步推进重大改革试点任务。稳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加快推进“乐企”直连扩围。扎实推进社保费改革,会同人社、医保、大数据等部门,推动自然人办理个人社保业务“就近办、一站办”,集成整合自然人社保费全量事项“一网通办”。

  (二)加快建设智慧税务。开展新电子税务局创新场景推广应用,率先实现非居民跨境办税场景等4个创新场景的系统功能上线。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级,完成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纳税缴费“一件事”优化工作,配合开展“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在2023年上海市“一网通办”建设运营及服务体验评选中荣获市大数据中心颁发的“申城金服·周到企服奖”。加快推动办税服务厅数字化转型,探索推进“可听可视、可触可感”的办税服务场所管理新模式。全面推广上线金税四期征纳互动服务,打造“精准推送、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税费服务新模式。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市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坚持抓住“关键少数”,聚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依法依规征收税款,有效履行税收职能,深入推进精确执法,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组织市、区两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述法活动。

  (三)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召开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税收法治建设情况,审议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工作方案,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首违不罚”等制度建设,推进落实税务总局和市委依法治市委重点工作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四)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统一管理职能,打造公职律师“你呼我应”法律服务品牌,实现法律服务需求与公职律师工作的直接对接、快速解决,为税务执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并在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上汇报交流公职律师管理工作经验。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集中参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培训会,组织行政诉讼旁听,召开法制工作例会等,提升法治干部队伍履职能力。2名税务人员荣获“上海市法治先进个人”称号。加强新进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参加2023年度税务执法资格考试。

  一年来,上海市税务局法治工作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法治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但与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目标相比,与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税收法治工作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精确性需要进一步提升,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上海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法治建设先行者,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着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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