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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刘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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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任〔2020〕111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0-02-25
索引号:SY00242785X0202000007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刘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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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经市局党委 2020 年1月9日讨论,决定:

  刘俊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总经济师,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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