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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刘俊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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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沪税任〔2021〕22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1-02-20
索引号:SY00242785X0202100004
主题分类: 人事教育

名称: 关于刘俊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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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

  刘俊同志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市局党委2021年2月19日讨论,决定:

  刘俊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总经济师,任职时间自试用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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