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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马正文试用期满转正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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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税总任〔2018〕153号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9-08-07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马正文任正厅级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同意按期转正,任职时间自2017年6月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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